簽署「生活保證書」I-864 表格的要求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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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以家庭為基礎的移民,以及特定情況下的某些以就業為基礎的移民,需要提交支持證明書(I-864 表格)。這是一份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確保贊助人對移民申請人的經濟責任。贊助人承諾在移民申請人成為美國公民或在美國工作 40 個季度之前,提供經濟支持,以防止他們成為美國政府的負擔。

收入要求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成為贊助人並簽署支持證明書,他們的家庭收入(包括被贊助人)需要至少達到美國衛生與人力資源部貧困指導方針的 125% 。然而,如果贊助人是現役軍人,則 100% 就足夠了。「家庭」包括贊助人和被贊助人,因此最小的家庭規模是兩個人,即贊助人和被贊助申請人。

以下是 48 個本土相鄰州、哥倫比亞特區、波多黎各、美屬維京群島、關島和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居民的財務要求。如果您是阿拉斯加或夏威夷的居民,要求會略高。

2023/2024 生活保證書的財務要求
(不包括阿拉斯加或夏威夷居民)

家庭規模 貧困線 × 100%
(現役軍人)
貧困線 × 125%
(其他贊助人)
2 $19,720 $24,650
3 $24,860 $31,075
4 $30,000 $37,500
5 $35,140 $43,925
6 $40,280 $50,350
7 $45,420 $56,775
8 $50,560 $63,200
每增加一個人 增加 $5,140 增加 $6,425

如果贊助人的收入不足,其他資產,如儲蓄、股票或房地產,可用來補充收入。這些資產的價值必須至少是所需收入與贊助人實際收入之間的五倍。然而,如果一名美國公民贊助他們的配偶或 18 歲以上的子女,資產價值只需要覆蓋差額的三倍。對於美國公民收養外國孤兒的情況,只需要覆蓋剩餘的金額。此外,允許有多名贊助人(共同贊助人)。

一些讀者問是否可以用房地產作為擔保。房子的淨資產可以用於收入贊助。「淨資產」指的是房屋的估值減去未付清的抵押貸款。您需要提供房屋估價(由持牌估價師提供)、產權證書和按揭明細(如有未付清余額)等信息。

我可以使用失業救濟金嗎?

一些讀者問:「我知道失業救濟金被視為應納稅所得,但在填寫生活保證書 I-864 表格時,我可以使用救濟金嗎?」

我在最新的美國移民局政策手冊中找不到具體的指示。然而, 2006 年的版本表示在填寫 I-864 表格時:

The sponsor may, of course, rely on retirement benefits, 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 workman’s compensation, or other benefits that the sponsor has received, that must be included as taxable income. The duration of the sponsor’s eligibility for these benefits may be relevant in determining the sponsor’s ability to maintain his or her income over time.

(贊助人當然可以依賴退休金、失業補償金、工傷補償金或其他贊助人收到的福利,這些福利必須列入應納稅所得。贊助人的福利資格持續期間可能影響評估其在未來維持收入的能力。)

這意味著(1)失業救濟金可以算入收入,但(2)美國移民局將考慮您的收入是否可持續,包括您可以獲得失業救濟金的期限。洛杉磯 JQK 律師事務所的一位移民律師在 YouTube 視頻中甚至建議,由於失業救濟金有一個結束日期並且不被視為「持續性收入」,不應該將其包含在您的 I-864 表格中。

Q: Can we show as income from unemployment insurance?

問:我們可以將失業救濟金視為收入嗎?

A: No. I’m assuming you’re talking about the Affidavit of Support. When you’re going to show financial documents for an Affidavit of Support Form I-864, you have to show continued income. Unemployment income has an end date to it. So that’s not something you use. It’s really just work income that you’re getting. That’s what you should use for the Affidavit of Support.

答:不可以。 […] 當您要為 I-864 表格提交財務文件時,您必須展示持續性收入。失業收入有一個截止日期。所以不能用它來作為收入。您應該使用您的工作收入。這才是您在 I-864 表格中應該使用的收入。

除了失業救濟金,其他收入來源,如人壽保險金、社會安全殘疾收入(SSDI)、子女撫養費和法律賠償金,都可以用來計算收入。

贊助人的責任

正如名稱所示,簽署「生活保證書」的人為申請人提供「經濟支持」。它是一份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如果申請人使用政府福利,政府有權向贊助人追討賠償。這種贊助責任持續到:

  • 申請人成為美國公民,或者
  • 申請人在美國工作了 10 年,或者
  • 申請人或贊助人中的任一方去世,或者
  • 申請人放棄綠卡並離開美國。

如果您贊助您的配偶,請注意,離婚不會結束您的贊助責任。 即使您後來離婚,只要您的前配偶還沒有成為美國公民、在美國工作了 10 年、去世或放棄綠卡並離開國家,您仍然需要對他們使用的任何政府福利負責。

我需要對什麼負責?

根據美國移民局的指南,以下福利計劃屬於聯邦適格公共福利,如果被贊助人使用這些福利,政府有權向贊助人追討賠償:

  • 糧食券 (Food Stamp)
  • 醫療補助 (Medicaid)
  • 供養補助收入(SSI)
  • 窮困家庭臨時援助(TANF)
  • 州兒童醫療保險計劃(SCHIP)

此外,一些州政府提供的某些福利計劃也可能屬於適格公共福利,政府可能有權向贊助人追討賠償。如果不確定,建議聯繫提供特定福利計劃的政府機構進行澄清。

哪些我不需要負責?

  • 緊急醫療補助
  • 短期非現金緊急援助
  • 緊急醫療補助
  • 短期非現金緊急援助
  • 學校午餐計劃
  • 預防接種和傳染病治療
  • 高等教育學生援助
  • 某些收養和寄養照顧援助
  • 幼兒啟動計劃(Head Start)提供的早期教育
  • 根據《小學及中學教育法》(ESEA)提供的計劃
  • 就業培訓計劃

我需要提交 I-864 嗎?

填寫 I-864 表格的指示提供了明確的指引:

  • 所有以家庭為基礎的移民和直系親屬都需要填寫 I-864 表格。
  • 就業為基礎的移民如果雇主是親屬,或者親屬在公司擁有 5%或更多的股權,需要填寫 I-864 表格。其他就業為基礎的移民不需要填寫 I-864 表格。

例外情況:

  • 獲得了在美國工作的 40 個符合資格的季度的移民不需要提交 I-864 。
  • 在移民後將立即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移民不需要填寫 I-864 表格(例如,美國公民家庭在境外出生的子女)。
  • 經批准填寫 I-360 表格的鰥夫、鰥婦、虐待配偶和子女不需要財務贊助。

誰需要簽署 I-864?

美國移民局網站解釋:

如果您為您的親屬提交了移民簽證請求,您必須是贊助人。您還必須年滿 18 歲,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您必須在美國或美國領土或領地擁有住所。通常,這意味著您必須實際居住在美國或美國領土或領地,才能成為贊助人。如果您居住在國外,如果您可以證明您在國外的居住是暫時的,並且您仍然在美國擁有住所,您可能仍然有資格成為贊助人。

對於以家庭為基礎的移民,代表您提交 I-130 請求的親屬必須成為您的贊助人。贊助人必須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並且年滿 18 歲,在美國(或美國領土)居住。

Derek Yang

第一代移民,在東海岸美麗的小鎮與我的妻子和兩個孩子一同生活。喜歡古典音樂,美味的咖啡,還有寶馬。我深信持續學習的力量,每天都樂於擴展我的知識。很高興能與大家連結,一同分享這美好的人生旅程。推特 @mrderek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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